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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关于乌鲁木齐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就医流程
- 作者:医保办 来源:医保办 时间:2014/4/11 16:16:27 浏览: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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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乌鲁木齐市特困人群切实得到基本医疗服务,本着公正、诚实守信、救急、救难的原则,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流程。
一 门诊
1、低保患者持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记录本,到窗口办理就诊卡,窗口工作人员首先审核低保患者出示的证件三证相符,再进行名单复核挂免费号。
2、低保患者持三证及挂号单来医务人员办公室进行就诊,医务人员将患者诊断添写在医疗记录本上并开据处方。
3、低保患者带上处方单再次来到收费窗口进行费用救助,窗口工作人员对该患者的记录本上的门诊救助费用进行复核后给予救助。
二 住院
1、低保患者持三证、医保卡及住院证到住院部窗口办理入院手续,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对该患者的三证及记录本上的救助费用进行审核和名单的复核。
2、我院对医保患者实行“先诊疗,后结算”住院无须交押金,只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提供身份证、医保卡、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复印件留存。
3、出院后三个工作日进行结算。
三 转院
1、需转院的低保患者持三证到医生办公室开据转院单;未带证件的患者,医务人员须询问该患者的参保身份,核实清楚后方可开转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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